数字货币是依靠校验和密码技术来创建、发行和流通的电子货币。随着当前数字货币的发展和影响力的提升,对数字货币的研究热度也逐渐提升。那么数字货币的监管与发展研究的参考文献有哪些呢?本文主要从四个方向(数字货币的基础理论研究,数字货币监管研究,数字货币研究,数字货币的技术问题研究)分别列出了中文主要参考文献。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作为一位研究人员个人的看法,不代表任何机构的意见和看法。敬请阅读。
随着比特币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的提升,有关数字货币的研究选题也逐步成为了研究的热点。2013年开始,早期数字货币选题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比特币问题上,就比特币是否具有货币属性、比特币的影响、风险、性、监管等话题展开了讨论。而近几年来,特别是从2016年开始,直接针对数字货币的选题文章数量上大幅增多,内容也不仅仅局限于比特币问题的讨论,而是开始探讨了数字货币的产生与发展相关的诸多问题。在活跃作者统计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两位作者发表的文章数量较多,从文章内容中可以窥探出我国数字货币监管。在发表载体统计方面,《中国金融》、《金融评论》期刊更加关注数字货币发展实践,发表的相关选题的文章数量最多。
第一,数字货币的基础理论研究。主要在理论层面介绍了数字货币的前世,并探讨了数字货币的未来发展方向;
第二,数字货币监管研究。主要通过国际监管比较,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我国监管数字货币的若干;
1.李建军、朱烨辰:“数字货币理论与实践研究进展”,《经济学动态》,2017年第10期。此文亮点是整理了国内外关于数字货币理论研究的文献,对数字货币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本文对数字货币的技术与实践源流、理论模式演进与实践进展脉络进行了梳理。文中列举的国内外有关数字货币选题的研究文献,可供参考。
2.肖风:“数字货币的价值起源”,《金融评论》,2017年第4期。本文论述了数字货币的价值起源,认为纸币的价值起源是因为它极大地提升了金融的可转让性,数字货币的价值起源则是因为它准确、方便地表征和度量了数字化经济活动。文章从区块链技术的角度,探讨了数字货币的六大特性,指出数字货币是匿名性货币、可编程货币、加密货币、算法货币、自治货币,运行基础是分布式网络。
3.施婉蓉等:“数字货币发展概况、影响及前景展望”,《金融纵横》,2016年第7期。文章介绍了数字货币的概念、发展概况及交易模式。指出了数字货币的优点和风险,并探讨了数字货币对金融业的影响以及数字货币的应用展望。针对数字货币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文章提出了重视金融科技发展、布局数字货币基础设施建设并推进应用、跟进对数字货币领域的调控与监管智能等发展。
4.周陈曦、曹军新:“数字货币的历史逻辑与国家货币发行权的掌控——基于央行货币发行职能的视角”,《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7年第1期。文章指出,自20世纪末数字货币诞生以来,货币制度了从有形实物向虚拟数字过渡的新进程,央行推进数字货币研发标志着数字货币由私人部门上升至国家层面。货币制度与国家货币发行权的掌控如影随形,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使我们有机会探析国家掌控货币发行权的实质。本文研究表明,货币形态的演进本质上是货币属性强度的结构性更迭,国家每一次统一货币的行为实质上都是对于货币形态与属性的双重强化,依据历史逻辑,国家掌控数字货币发行权的关键在于对“价值尺度”的把握。
(1)范一飞:“关于央行数字货币的几点考虑”,《第一财经日报》,2018年1月26日第A05版。
(3)[美]布赖恩·凯利,廖翔 (译):《数字货币时代: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与未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1.姚前:“数字货币的发展与监管”,《中国金融》,2017年第14期。文章认为,以比特币为代表的私人数字货币,自身尚未具备成正货币的条件,无法有效履行货币的基本职能,所以把它定义为“准”数字货币更为准确。因此,我们不能狭隘地把数字货币理解为就是比特币,应该从私人数字货币上升到数字货币这样的视野来审视问题。文章提出了若干发展和监管,包括对ICO实施沙箱监管,以太坊与智能合约相互推动发展,将数字货币与比特币、区块链进行松绑。同时指出,央行数字货币的竞争力应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吸收借鉴先进成熟的数字技术;二是要把传统货币长期演进中的合理内涵继承下来。
2.崔东、万晨:“数字货币国际监管的发展动向及对我国的”,《征信》,2016年第10期。文章认为,数字货币的使用提高了交易的便利性、降低了成本,但其匿名性、跨区域的特点也为有效监管带来了巨大挑战。本文从数字货币的国际监管举措入手,着重阐述英、美等世界主要国家对数字货币的监管做法和经验,并结合我国现状提出政策。具体而言,包括积极探索主导发行数字货币、建立健全数字货币监管框架、强化数字货币的反洗钱监管金融消费者权益、加强国际合作积极探索国际协调的监管方式等内容。
3.上海新金融研究院课题组:“数字货币与金融技术监管的崛起”,《新金融评论》,2017年第6期。本文认为数字货币的发行和使用对金融监管政策的影响是利大于弊的。文章总结了对数字货币监管的现状,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关于数字货币监管的政策。包括加强数字货币的相关法律建设,完善监管制度;提高数字货币技术标准,保障资金安全;把握调控力度,确保货币的地位;重新思考未来银行的可能形态和核心业务;积极推动全球合作,金融系统的稳定等。
4.于文菊:“数字货币的法律界定与风险防范”,《北方金融》,2017年第8期。本文认为,数字货币不同于虚拟货币,也不属于比特币等金融产品,与传统的电子货币也存在本质差异。我国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具有一定的现实价值,应在明确其作为国家本位币形式之一的基础上,探索防范风险的法律径。文章认为,数字货币的风险包括技术风险、信用风险、调控风险和法律风险,提出了包括确保中央银行发放数字货币的权威地位等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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