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网消息,国务院已于2015年10月3日印发《关于同意将广东省惠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将惠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批复》指出,惠州市历史悠久,遗存丰富,文化多元,底蕴深厚,城区传统格局和风貌保存完好,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批复》还要求,广东省及惠州市人民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单位、历史建筑的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重视城市格局,注重城区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惠州是广东省内历史名城。据中国·惠州网介绍,早在秦始皇33年(公元前214年),惠州境内即设有博罗县。惠州在隋唐已是“粤东重镇”,至今1400多年,一直是东江流域、经济、军事、文化中心和商品集散地。此后,北宋大文豪苏东坡曾经贬谪惠州,更是令此地闻名遐迩。近代以来,惠州涌现了诸多风云人物,包括抗日战争时期新四军军长叶挺、家廖仲恺等。
据新华网报道,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有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包括“进一步开展惠州‘一街挑两城’府县双城格局的考古发掘和整治”,“和发展好惠州‘半城山色半城湖’的城址”,“积极推进近现代文化和海防军事文化遗产的传承研究、展示利用”等。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是1982年根据大学侯仁之、建设部郑孝燮和故宫博物院单士元三位先生提议而建立的一种文物机制。《文物保》、《城乡规划法》确立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制度,并明确由国务院制定办法。2008年7月1日,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条例》正式实施,规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与批准。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条例》,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二是历史建筑集中成片;三是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四是历史上曾经作为、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同时,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另据新华网报道,国家每年安排2亿元左右的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历史文化名城,许多城市也扩充了机构设置,加大了资金投入,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城市、村镇、历史街区和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
国务院于1982年、1986年和1994年先后公布了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共99座。此后,国务院又陆续公布了20多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惠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大家庭中的一名新。
在此前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中,广东省内已有广州、潮州、肇庆、佛山、梅州、雷州(原海康)、中山入选。(来源:中国政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