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发改委蒋珊照片第一件:十八般兵器之一,九短九长之一,九短之首(刀)刀为单面长刃的短兵器。同时泛指可用于切、削、割、剁、刺的工具,与匕首合称亦为膳食器。刀的最初形态,与钺非常接近。其形状为短柄,翘首,刀脊无饰,刃部较长。到春秋战国时期,刀的形状发生巨大变化,两汉时,刀逐渐发展为步兵的主战兵器之一,同时出现了许多不同形式的长柄刀。铜刀存世数量不多,体形均轻薄,最厚处仅0.35厘米,其形制粗分有短柄翘首刀、长柲卷首刀、平刃刀、曲刃刀等数类。古时候用刀的高手也很多!
第二件:枪是一种在长柄上装有锐利尖头的兵械。枪的历史可以追溯到隋末唐初,是矛的替代产物,因为矛杆的制作复杂繁琐耗时长久而产生的应急武器。不同用途的长枪其长度各不相等。用于车战、骑战的枪显长,用于步战的枪显短,用于守城御寨的枪显长,用于进攻的枪则短。长枪可达八米之余,短枪可为一点三米之多。现代武术中枪术竞赛套用的枪,其长度不能短于本人直立直臂上举时从脚至指尖的长度。(了解更多刀剑知识,添加师傅微信:longquanzjs)
第三件:戟,是戈和矛的合体,也就是在戈的头部再装矛尖。具有勾啄和刺击双重功能的格斗兵器,杀伤力比戈和矛都要强。戟的出现在我国推动了战国时期的到来。戟一方面作为仪仗兵器,一方面作为从先秦至秦汉魏晋军中装备的制式装备。四年相邦吕不韦戟2007年出土于兵马俑坑中,由青铜戈和矛以及木柄组成,全长2.87米,是目前国内发现的唯一一件保存完整的青铜戟。
第四件:剑,是一种兵器。开双刃身直头尖,横竖可伤人,击刺可透甲。凶险异常,生而为杀。(武经)————剑,两边都开了刃,有着笔直的剑身和尖锐的剑尖。舞动时向正反两边施展都具有杀伤力,用剑尖可以轻易穿透甲衣。常的武器,常使人险像丛生。是一种单纯为了而存在的兵器。(了解更多刀剑知识,添加师傅微信:longquanzjs)
第五件:锏,(铁)鞭类,长而无刃,有四棱,长为四尺(宋制四尺为一米二),锏多双锏合用,属于短兵器,利于马战。锏的分量重,非力大之人不能运用自如,杀伤力十分可观,即使隔着盔甲也能将人活活砸死。技法上,与刀法剑法接近。出于晋唐之间,以铜或铁制成,形似硬鞭,但锏身无节,锏端无尖。锏体断面成方形,有槽,故有“凹面锏”之称。锏的大小长短,可因人而异(一般在65~80厘米之间)。
第六件:鞭,中国古代兵器之一,短兵器械的一种。鞭起源较早,至春秋战国时期已很盛行。鞭有软硬之分。硬鞭多为铜制或铁制,软鞭多为皮革编制而成。所称之鞭,多指硬鞭。常用的鞭法有劈、扫、扎、抽、划、架、拉、截、摔、刺、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