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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论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任务、径和举措

※发布时间:2023-3-18 18:17:34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编者按:2018年10月8日至15日,第四届军民融合发展高技术装备展览暨论坛活动在成功举办。为配合本次活动,主办方组织开展了“第四届军民融合发展高技术装备展览暨论坛”论文征集,共收到论文385篇,经专家组多轮评审,最终遴选出54篇优秀论文。仰山智库将陆续推送优秀论文,以飨读者。

  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不仅指明了我国由“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的行动线图,而且明确了通过推动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国家制造业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国防工业是国家战略性产业,是先进制造业的典型代表,也是制造强国战略的极其重要推动力量。制造业军民分离发展格局,推进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把军工制造业与民用制造业结合起来构成一个完整的国家制造业体系,有助于更好发挥国防工业产业优势和技术优势,加快提升国家制造业整体水平。

  国防工业是先进制造业,推动国防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需以提升国家制造业整体水平作为重要导向,按照国家制造强国战略任务要求,加快提高国家制造业创新能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增强工业基础能力,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推进制造业结构调整优化,提高我国制造业国际化水平[1],使国防工业的军民融合发展与建设制造强国的任务要求相契合,如图1所示。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创新是第一生产力。因此,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就需要把提升国家制造业创新能力摆在核心,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军民企业为主体、军民市场为导向的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加大对军民协同创新的鼓励、引导和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军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军民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创新能力,有效整合和聚力军工民用创新力量,加快突破制约我国制造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特别是军民共性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推动我国制造业由依靠资源和廉价劳动力为主的传统发展模式向以创新驱动为主的新型发展模式转型。

  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是我国新型工业化的核心内容,也是建设制造强国和提升国家制造业整体水平的必然要求。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国家制造业整体水平,不仅要深化国防工业自身信息化建设,在军工产品全生命周期、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和企业治理等环节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全面提升军工产品制造信息化水平,而且需要充分发挥国防工业信息技术和制造技术优势,通过军用技术民和技术扩散等提升军民信息技术、制造技术水平,助力国家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以智能制造作为主攻方向,着力通过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工厂(车间)等推进产品智能制造,着力开发和生产军民智能装备(产品)[2]。

  工业基础能力是制约制造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我国制造业领域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统称“四基”)等比较薄弱,同世界制造强国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很大程地上制约了我国制造业发展水平的提升。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客观上需要推进工业基础能力建设的军民融合发展,既要充分发挥国防工业的安全导向和政策倾斜所获得的基础能力优势,推进民用工业基础能力建设,又要充分发挥民用工业的体制优势和优势,促进国防工业基础能力建设,进而实现国防工业基础能力建设和民用工业基础能力建设优势互补、协调互动,不断增强国家工业基础能力。

  建设制造强国和提升国家制造业整体水平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抓准、抓住制约我国制造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通过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方式实现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因此,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需要充分发挥国防工业的产业优势和军民融合的聚力优势,引导和推动军民军地先进技术、人才、资源、资金等流向制造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推动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力求使对国民经济、国防和军队建设及人民生活休戚相关的重点产业得到快速有效发展。

  制造业结构不仅直接关系到制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果,关系到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而且关系到与发展大局。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需要通过军民技术和扩散效应,以及军民协同创新,加快推进先进、高端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产业,并对高新技术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成本的中低端产业进行,使中低端产业迈向中高端。与此同时,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军民企业重构,通过军工关联企业的战略合作和跨行业、跨区域整合重组,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军民融合企业集团或较高水平的军民融合企业集群,使制造业结构更趋合理和优化。

  随着制造业发展越来越深度融入国家产业链分工体系,制造业发展的国际化水平已成为衡量制造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就需要打通国际军品民品两大市场,推动国防工业军民融合国际化布局。通过强化国际和区域合作不断获取军民先进技术、装备、工艺、管理等,鼓励向国外适度转移军民先进技术、高端装备、优势产能等,不断开拓国际军品民品市场。同时,通过利用全球资源和业务流程再造等重新整合国防工业产业链,逐步建立健全全球军民生产和运营体系,既要积极推进先进武器等防务产品和技术国际化,又要大力推动火箭、卫星、船舶、核电、高铁等军民两用或民用产品和技术国际化。

  总体上讲,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其径实现主要有军工企业主导推进、军民协同推进、市场需求牵引推进和政策引导推进等,如图2所示。

  军工企业主导推进,就是军工企业利用自身在某些行业或某些产品制造领域存在的独特优势,作为主动和先导的发起者推动军用民用制造资源互通共享,军品制造与民品制造相互渗透兼容,军品制造主体与民品制造主体协调互动,需着力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展和壮大军民融合(结合)产业。利用军工技术、人才、设备和产业优势,按照产业关联性要求优先发展同军工企业军品结构相似、技术相通和基础较好的军民融合产业。二是广泛引入优势民用企业参与军工企业军品研制生产。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对制造能力和水平技术标准高、质量要求严等特点,加快提升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民用企业制造水平。三是积极参与民用企业产品研制生产活动。通过军工先进技术向民用领域的转移和对民用企业进行技术升级等,提升有关民用企业的制造水平。四是鼓励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相互参与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既要积极鼓励民用企业参与军工企业的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又要积极鼓励军工企业参与民用企业的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

  军民企业协调推进,就是充分发挥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的比较优势,通过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平等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等方式,共同推动军用民用制造资源互通共享,军品制造与民品制造相互兼容,军品制造主体与民品制造主体协调互动,需着力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协调推进军民企业共建共享共融。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可利用各自在资金、技术、设备、人才、信息和产品等方面的比较优势,通过共建制造车间、工厂和生产线等,充分共享设备、设施和人才等制造资源,共用实验、试验、检测、加工、装配等平台,最大限度地推动生产制造的军民产品互通互用,制造过程的军民企业交流渗透。二是协调推进军品民品制造全产业链分工协作。完整意义上的制造业应当包括制造资源供应和制造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营销、服务等在内的整个制造产业链,即全产业链[3]。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在军品和民品制造全产业链中都有自身的比较优势,可充分发挥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在军品和民品制造全产业链中不同环节的比较优势,通过合理分工协作实现优势互补。三是协调推进军民两用技术产品开发。通过军民现有的或军民合建技术研发中心和技术转让中心,合作研发军民两用技术,协作推进两用技术商业化,缩短军民两用技术研发与应用周期。

  市场需求牵引推进,就是通过发挥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等市场机制作用,依靠军品市场和民品市场的需求牵引,引导优势民用企业广泛参与军品制造,军工企业广泛参与民品制造,需着力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军用民用原材料、设备、人才、资金等制造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调动军品民品制造企业积极性。二是建立灵活高效的军品民品制造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军品民品制造信息沟通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施项目对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对军工技术产品进行详细分类,凡是不触及核心利益和未列入保密范围的技术产品信息,需充分向民用企业交流,凡是触及核心利益或列入保密范围技术产品信息,按照要求向具备相应资质民用企业交流。三是拓展市场需求范围,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开拓国际军品民品市场,开展军民技术国际交流合作。

  制度安排引导推进,就是从长远和全局高度制定和完善相关战略规划、激励政策、法律法规等制度体系,通过提供制度导向、制度激励和制度规范等推进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需着力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切实发挥好制度安排的规范、引导和调控作用。出台的相关战略规划、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既要能够有效规范、引导和调控国防工业军民融合发展,又要能够有效规范、引导和调控制造业整体水平的提升。二是通过优化制度设计解决制度行壁垒问题。深化制度和优化制度设计,畅通军工制造和民用制造融合发展渠道,促进军工制造和民用制造协调互动发展。三要着力补齐军民制造业发展的短板。短板问题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制造业国际竞争力,需要通过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激励政策等引导军工企业与民用企业双向、优势互补、合理分工、协同创新,加快突破制造业发展瓶颈。

  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需以提高国防工业军民融合效益为核心[4],以提升制造业水平为指向,在提高军民制造企业制造水平的同时,提升国家制造业的整体水平,如图3所示。

  国防工业和民用工业在各自技术(包括技术专利等)领域都具有自身比较优势,推动军用技术和民有技术双向,有助于充分发挥国防工业和民用工业技术优势,加快提升制造业技术水平。为了加快推进军用民用技术双向,提高制造业技术水平,需要建立完善军民技术信息服务平台、技术交易平台等,并健全相应的军民技术评估机制、定价机制、运行机制、交易机制,制定完善促进军民技术双向支持政策等,使先进的军民技术更好地满足军民品制造需求,如图4所示。

  标准是制造业的重要技术支撑,制造业的整体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标准化水平。因此,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就需要相应地提高军用标准(如GJB)水平、民用标准(如GB)水平、军民通用标准水平,从我民制造业实情出发,瞄准世界最先进标准,努力借鉴吸收发达国家标准化建设成功经验,积极发挥制造企业标准化建设主体地位,军民标准分离建设的格局,加快推进制造业军民标准化深度融合,在确保军品制造质量安全前提下加快军民通用标准建设,通过整合统一现有国家军用与民用标准,研发完善先进军民通用标准等,逐步构建水平较高、系统完备、重点突出、适应市场和同国际接轨的军民通用技术、行业和企业等标准体系。

  强化关键技术军民企业联合攻关,需要充分发挥军民制造相关利益主体(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比较优势,建立完善人才共享、技术共享、设备共享、平台共享等共享机制,从而达到1+1>2的协作效应,同时建立必要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沟通和解决联合攻关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快攻克某些关键技术,特别是攻克一批对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影响和对关联产业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要做好军民协同开发的保障工作,鼓励支持军民企业协同攻关,保障军民企业协同创新利益,积极为关键技术军民企业联合攻关提供“便利通道”。

  对军民制造企业来说,不仅民品的性能、价格、售后服务以及产品相容性等重要竞争要素,通常是在进行产品设计阶段确定的,而且武器装备等军品的作战效能也通常是在设计阶段确定的,产品的设计水平就成为制造业整体水平重要体现。因此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就需要提高制造业军民融合设计能力。一方面,需要加强设计人才的军民融合培养和使用,通过军民企业相互依托、合作设计、联合培养等方式,提高军工和民用制造业设计人才素质和水平。另一方面,还需要推动设计资源与平台相互和共享,既要推动民用企业充分向军工企业共享,也要军工企业在确保国防安全前提下扩大对民用企业共享。

  科技创新是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的强大引擎,因此通过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必须健全完善军民协同创新体系。为此,需要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制造业发展规律,做好军民协同创新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明确军民协同创新重点领域、创新目标、实施径,合理配置军民企业创新资源,加强军民协同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军民协同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打破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制度壁垒,完善军民协同创新评估和监督机制,健全军民协同创新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推动军民协同创新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针对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制造强国战略,依据国防工业发展特点规律及国防工业在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制造强国战略中的地位作用,分析了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任务,研究了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实现径,探讨了国防工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的策略举措。研究对全面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和发挥国防工业优势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2]杜人淮.军民融合装备智能制造系统及其构建——基于制造全产业链视角[J].现代经济探讨,2017(5):5-10.

  [4]杜人淮,郭玮.国防工业军民融合效益评价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7(16):106-111.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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