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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苏维埃时期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初始探索实践

※发布时间:2019-10-31 14:56:58   ※发布作者:平民百姓   ※出自何处: 

  梦见杀人不见血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叶坪村隆重召开。“一苏大会”开幕式在叶坪村谢氏祠堂举行,由神龛改建而成的台,正面墙上贴着马克思和列宁画像,画像中间挂着镰刀斧头红旗,台上方悬挂着“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台前沿摆放着写有“工农堡垒,”8个金色大字的横匾。“一苏大会”宣告了中华苏维埃国及其中央的诞生,标志着中央苏区正式建立。上图是“一苏大会”会场(发),下图是“一苏大会”旧址(江西省常委会供图)。

  “一苏大会”选举产生了由63人组成的中华苏维埃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华苏维埃国之最高为全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的大会,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苏维埃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之下组织人民委员会,处理日常政务,并发布一切和决议案。图为“一苏大会”期间,苏区中央局委员的合影。左起依次为顾作霖、任弼时、、邓发、项英、、王稼祥。 高延智/视觉中国

  1934年1月21日,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沙洲坝大礼堂隆重开幕,693名正式代表和83名候补代表,以及1500余名旁听代表齐聚沙洲坝临时中央大礼堂。图为“二苏大会”旧址。 江西省常委会供图

  习总深刻指出,“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制度,其源头可以追溯到中国当年在中央苏区建立的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20世纪30年代初,中央决定以赣南闽西根据地为依托,建立苏维埃中央。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一苏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华苏维埃国临时中央;1934年1月,召开了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二苏大会”)。中华苏维埃国临时中央的成立和两次代表大会的召开,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和发展进行了初始的探索实践,作出了开创性贡献。这是80多年前我们党进行的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预演。回望这一预演,探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渊源,总结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的探索实践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经验,对学习贯彻习总关于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进一步传承红色基因、坚定“四个自信”,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苏维埃是俄文的汉语音译,意为“代表会议”,是十月后创建的的组织形式。中国成立伊始,以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理论指导,并将其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进行了创造性的探索实践。中国第一个纲领明确提出,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并承认党的根本目的是实行社会。大失败后,我们党高举武装斗争的大旗,开创了“工农武装割据”的新,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国,开始了局部执政的成功尝试。党领导的苏维埃是工农的新型,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初始形态,在我们党领导的建设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

  是我们党根据中国国情从理论和实践探索建立苏维埃的卓越领导人,他在建设的具体实践和两次“全苏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以及在《今年的选举》、《乡苏怎样工作?》、《才溪乡调查》、《长冈乡调查》等著作中,就国家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和理论阐述,有力指导了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的初创和运转。

  提出了“工农的苏维埃,他是自己的”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在领导农动的过程中,响亮喊出“一切归农会”的口号。中华苏维埃国建立后,提出,苏维埃在上具有“打击”和“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生活”两方面职能,苏维埃不能够一刻离开,“就得关心群众的痛痒,就得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中华苏维埃国大纲》:苏维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的,苏维埃下的工农兵劳苦是苏维埃国的主人,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些关于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思想,有力指导了苏维埃工作,巩固了苏维埃,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也得到了继承和发扬。

  提出了“应该把苏维埃政策的彻底与的执行,移在全部苏维埃人员的肩上去”等一系列重要论述。随着“一苏大会”召开和苏维埃临时中央成立,为了让新生的红色鲜明区别于的,成为“历史上任何国家形式所不能比拟的”,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群众创造的经验,亲自起草和领导制定了一系列苏维埃法律政策,要求所有苏维埃工作人员都必须依法开展工作,工农群众必须依法开展生产生活。指出,应该把苏维埃政策的彻底与的执行,移在全部苏维埃人员的肩上去,应该把违反苏维埃政策的行为首先是苏维埃人员自己的违反放在严厉责罚的地位。对于的生态有着洞若观火的深刻观察,对防范和依法惩治进行了深入思考,并将其思想融入《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二十六号训令》、《怎样贪污浪费》、《工作人员条例》等法律法规。苏维埃严厉惩治贪腐行为,特别是依法判处胜利县苏维埃钟铁青、雩都县苏维埃军事部长刘仕祥等死刑,有力遏制了腐化风气,极大推动了苏区干部作风建设和苏区反斗争的开展。

  提出了“苏维埃下的每个的人民,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在组织上厉行集中指导下的生活”等一系列重要论述。1928年11月,明确指出:“集中主义,在工作中也用得不习惯”,提出要扫除少数人的专断,反对图省事怕麻烦的思想,逐步建立起名副其实的区、乡代表会议制度。《中华苏维埃国大纲》明确:中华苏维埃国之最高为全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的大会,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苏维埃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机关。这些都是集中制的组织形式。十分注重增强“”的广泛性,强调苏维埃对于自己的阶级“表现出来的只是最宽泛的主义”。在1933年8月9日发布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选举运动的训令中,指出,这次选举是从乡苏、市苏一直到中央执行委员会完全实行改选,这是工农劳苦群众自己参加、巩固的伟大运动。要使这次选举密切地与当前中心任务联系起来,要从选举中来健全各级苏维埃的组织与工作。苏维埃是工农的,这是目前阶段上的基本原则。在具体选举过程中,训令指出,要使选民尽量发表意见,使的充分表现出来,绝对用命令的方式通过代表名单。除表现为选举的最主要标准外,工作能力亦应相当注意。只看成分,不看能力,把能力过于弱的选入,是不妥当的。同时,也非常注重发挥“集中”的决策效率,他在《乡苏怎样工作?》一文中写道:自然是主持全乡工作,出席上级召集的会议,处理日常事务;还应与别人分工,副常驻的要帮助处理日常事务。这些都体现了集中制的要求。在“二苏大会”上,代表们对所作的工作报告进行了充分讨论。根据讨论情况,专门作了《关于中央执行委员会报告的结论》,这是集中制在苏维埃代表大会上的生动实践。

  提出了苏维埃取得的胜利,“依靠了中国线的正确”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大失败,中国处于危急时刻,是在最早提出要“打出的旗子”,他这一鲜明主张,不仅体现在军事斗争上,同时也反映在建设和经济工作中。早在井冈山斗争时期,就提出,党的正确领导是红色得以存在和发展的“一个要紧的条件”,主张严格划分党与苏维埃的职能和工作关系,强调“党要执行领导的任务”。在“一苏大会”召开前,又强调要严格按照党组织事先讨论通过的方案,确定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内容和议程,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选举活动。在“二苏大会”上,指出,苏维埃取得的胜利,依靠了中国线的正确,党与苏维埃的正确领导,红军的坚强与扩大,苏区与白区广大工农群众的斗争积极性,这一切都是我们战胜敌人的基础。还特别重视加强党对基层苏维埃建设的领导。漳州战役期间,他亲自指导闽南地方党组织通过召开工农和代表会议,在漳州成立临时机关——闽南工农委员会,并旗帜鲜明地指出,各级党支部彻底转变工作方式,在苏区党支部的线与方针政策下,才能真正成为党与群众联系的主要渠道,反对党支部不管或忽视人民群众工作,或者将苏区党支部看成简单的教育机关。这些理论阐述和实践探索,有力加强了党对苏维埃建设的领导,并始终贯穿于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建设中。

  历史雄辩地证明,以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人,没有简单机械地模仿苏联的苏维埃模式,而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探索一条把苏维埃制度中国化的具体实践之,在此期间形成的关于中国苏维埃建设的一整套政策主张、理论和思想体系,闪耀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思想。

  两次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成立中华苏维埃国,选举产生中华苏维埃国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中华苏维埃国大纲》,初步探索了国家运行的基本规则、组织体系和结构,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开创性的尝试。

  第一,建立了国家形态的苏维埃。中华苏维埃国的成立,是中国人打碎旧的、领导人民建立新的国家的伟大尝试,标志着我们党领导的已经发展成为国家形态,为处于之中的全国劳苦大众指明了奋斗方向,推动了苏维埃运动的蓬勃发展。苏维埃中央实现了对全国苏维埃运动的统一领导,使地方苏维埃有了共同遵循的纲领。尽管受到当时战争的影响,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还不够完善,但它创建的一整套工农的国家治理结构,与当时中国存在的或存在过的相比,无疑是一种全新的、相对先进的形态。

  建立了层级清晰的机关。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是中华苏维埃国的最高机关,每两年召集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省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央直属县苏维埃代表大会及红军所选举出来的代表而组成。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选举产生的中央执行委员会为中华苏维埃国的最高机关。在中央执行委员会闭幕期间,中央执行委员会团为中华苏维埃国的最高机关。省、县、区、乡(市)各级苏维埃机关,为苏维埃的地方组织,称地方苏维埃。省苏维埃代表大会是全省最高机关,省苏维埃执行委员会由其选举产生,为闭会期间全省最高机关。县、区、乡(市)各级苏维埃建制与省苏维埃相仿。

  建立了职能完备的行政体系。“中央人民委员会为中华苏维埃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行政机关,负指挥全国政务之责”。“一苏大会”时,中央人民委员会设有九部一局,即外交、军事、劳动、财政、土地、教育、内务、司法、工农检察等人民委员部和国家局。“二苏大会”后,中央人民委员会共设十一部一局,增设粮食人民委员部和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将原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改为工农检察委员会,并在中央执行委员会之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省、县、区等各级苏维埃执行委员会之下,参照中央设立相关部门。

  建立了职权分明的司法体系。从中央到地方设立最高法院和省、县、区裁判部的四级司法组织系统。其中,最高法院隶属中央执行委员会,并受其领导,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和国家审判程序上的最后判决机关,经其判决的案件为终审判决。最高法院对地方各级裁判部则实行垂直领导。下级裁判部则直接受上级裁判部领导,同时受同级苏维埃执委会指导,行使司法权时具有相对性。

  第二,进行了安邦的执政预演。中央苏区先后领导开展了数次选举,逐级选举乡(市)、区、县、省和全国苏维埃代表和苏维埃,并在国体政体、根据地建设、经济建设、扩大红军以及文化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尝试和探索。

  在选举工作中,注重依法对选民的资格、选举的程序以及不同阶级成分的居民代表比例作出详细。同时,不断健全苏维埃代表大会选举程序,选举工作严格按照选举动员、划定选举单位、进行选民登记并公布选民名单、推荐并公布代表候选人、正式选举5个步骤进行,充分保障了工农的选举得到落实。

  在组织形式上,苏维埃国设置了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各级苏维埃代表大会及其执行委员会集立法、监督和行于一身,在国家体制中起主导作用。苏维埃代表大会主要通过、预决算审核、法律批准审核以及审计监督等方式对行实施全面监督。除乡(市)苏维埃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并向选民报告工作外,其他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均由机关选举产生,向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司法机关隶属于苏维埃代表大会,受机关监督,对机关负责,代表人民的意愿行使对的监督权。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要接受人民的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

  在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上,始终把发展经济作为粉碎经济、打破军事“围剿”的大事来抓,积极发展工农业生产、对外贸易,发行经济建设公债,不仅有效改善了群活,也了战争的物资需要。同时,实行苏维埃文化教育和婚姻制度,开展土地,彻底解除阶级和封建礼教在工农群众身上的桎梏。

  第三,形成了初步配套的法律体系。中华苏维埃国在彻底摧毁旧法体系基础上,大力开展法制建设,先后颁布了大纲和刑事、经济、土地、劳动、婚姻等130余部法律、、条例和训令,形成了初步配套的法律体系。

  制定了国家根本法。两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中华苏维埃国大纲》明确了苏维埃的国体和政体:中华苏维埃国是工人和农民的的国家,苏维埃全是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的,中华苏维埃国之最高为全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的大会。《中华苏维埃国大纲》还确定了中华苏维埃国的任务、国家的性质、最高机构、地方机构、中华苏维埃区域的所享受的和应尽的义务等。

  构建了苏维埃配套法律体系。以《中华苏维埃国大纲》为统领,中华苏维埃国建立了初步配套的法律体系。在颁布的130多部法律中,包括了《中华苏维埃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中华苏维埃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草案)》等10余部苏维埃国家组织法,《中华苏维埃国的选举细则》、《中华苏维埃国选举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多部选举,《中华苏维埃国婚姻法》、《中华苏维埃国劳动法》等30多部行规以及刑事诉讼、经济管理、土地政策等方面相关。

  各项法律文件的制定、颁布及其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苏维埃区域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对法律的需要,为巩固苏维埃、战争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成为后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萌芽。

  尽管中华苏维埃时期探索实践的时间并不长,地域也有限,但它当初确立的规则体系、组织体系和结构,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和发展,在党的建设史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中华苏维埃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的工农,是我们党在局部地区执政的重要尝试。习总曾高度评价中华苏维埃国成立的重大历史意义,“它的建立,进一步加强了根据地建设,扩大了党和红色的影响,开创了土地战争新局面,也为我们党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根据地建设以及新中国的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探寻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的演进过程,研究中华苏维埃时期的探索实践,对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总关于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在新时代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深刻和现实意义。

  中国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和完善的。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设计者和创立者,我们党在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实践中,就确立了党对苏维埃代表大会的领导原则和具体制度,并将这一原则和制度贯穿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全过程。60多年的实践雄辩证明,正是毫不党的领导,才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深扎根在中华大地,日益发展完善,展现蓬勃生机。这深刻我们: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最大优势,必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的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和发展的核心要义,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和完善的力量源泉。当年,人民当家作主始终贯穿于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设计和具体实践的方方面面,中华苏维埃国范围内的广大劳苦大众,能够充分享受,这是苏维埃最为成功的创举。对此,盛赞:苏维埃的发展到了这样的程度,实在是历史上任何制度所不曾有的。习总也曾明确指出:“正是由于党和苏维埃实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所以赢得了人民群众实意的,因而能够拥有战胜强大敌人和各种困难的真正铜墙铁壁。”从“豆选”到无记名投票,从城乡居民“同票不同权”到“同票同权”,从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更加完善。这深刻我们: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和发展的核心要义、力量源泉,必须紧紧抓住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渠道,充分发挥根本制度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

  依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和完善的长期任务。中华苏维埃时期,中央苏区制定和颁布的各类法律130多部,尤其是《中华苏维埃国大纲》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的第一部性的文献,在中国的建设史和法制建设史上具有独特地位,对巩固和发展苏维埃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在之后的建设探索实践中,我们党发挥法制的作用,有力保障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这深刻我们:依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发展人民必须依国、法律权威,使制、法律化。

  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要求。当年,我们党探索实践的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既来自苏联,又有别于苏联,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建设道。在此基础上,逐步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新中国的根本制度。近年来,许多发达国家失灵、治理失效、社会失序困境,一些模仿或移植西式制度的发展中国家也出现了更迭、动荡、制度停摆甚至崩溃的现象,而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其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势,为中国人民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深刻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具有无可比拟的制度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