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首部促进社会治理地方法规实施,对英烈行为划法律红线日,南京市常委会召开《南京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肖日东 图
作为全国首部以促进市域社会治理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南京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于今年1月15日经江苏省常委会会议批准,将于3月10日正式实施。
3月9日上午,南京市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南京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主要内容、特点和相关准备实施情况。
澎湃新闻()采访获悉,由于该《条例》属于创制性立法,为此,南京市与市委委组成了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立法调研、制度设计、课题评审、研讨论证等工作。期间还召开了40多场协商推进会,听取各个部门、各个阶层的意见,邀请50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研讨,确保这部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该《条例》将南京当地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法规条文加以实施。据南京中级法院副院长吴焱介绍,南京全市法院按照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的原则,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为此,南京全市法院均搭建了“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以及“非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分中心”,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律师的作用,推进律师服务工作站、人民调解工作室“一站一室”全覆盖。
数据显示,2020年,全市法院共诉前调解成功20058件,调解成功率32.9%;全市法院全年受理案件数同比下降7.9%,其中物业纠纷、保险纠纷、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明显下降。
首先,完善诉讼调解对接工作机制,建立各类调解组织、调解员数据库和搭建矛盾纠纷化解信息系统,用智能化手段整院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力量,打通线上线下非诉讼纠纷解决渠道。其次,完善非诉讼纠纷衔接机制,设立非诉讼服务中心,打破部门壁垒,实现非诉讼纠纷“一站式”受理。再次,建立矛盾纠纷分流处置机制,对诉前调解作出程序性,有效衔接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非诉讼纠纷化解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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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正陆表示,该《条例》也是一部有温度的法规,其深耕城乡社区治理,规范的内容体现了立法的人文关怀。比如,《条例》第四十六条强调了村(居)民情感共同体建设,第四十九条重点关注社区治理合力,增强村(居)民社区归属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