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11时,三秦都市报记者来到现场时,不少市民正围着一辆银色的奔驰轿车议论着。只见这辆车前挡风玻璃左侧梁柱上,一字排开被贴上了十余张罚单。这些罚单并不是同一天贴的,内容显示为“西安市交通支队”,还印有公章,每张都有编号且不重复。其中违法停车时间最早的是在8月中旬,最近的是在9月14日。
“紧邻的就是地下停车场,还要把车停到大马上,挡住其他人正常通行,我要是也这样做。”附近商户说:“周边的泰和居和居小区是安居工程,车位比较紧张,以前这里的没有交付市政,不少住户就将车停在马上,渐渐养成了习惯,只要两三天不来贴条,这里的违停车就会很多。这辆车应该是停了很长时间,不然怎么会贴这么多张罚单?”也有住户说:“边没有涂黄道沿,也没有栽禁停牌,凭什么不能停车,总是贴条恐怕也不合适。”
对此,未央大队法制科作出回应:“按关,车辆未停放在停车泊位上均为违停。我们前期多次尝试联系该车主,但电话打过去之后,他自称已经将车卖了,买家没有更新信息。我们经过多方努力,仍联系不上实际车主,于是采取了贴告知单的办法,希望能引起注意,达到告知的作用。这些市民俗称的 违停罚单 其实叫做 违法停车告知单 ,车辆持续处于违停状态的,每24小时可贴一张告知单,达到提醒的作用,而最终处罚结果以裁定后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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