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种影视作品里,大时期的北伐军官兵,是没有领章、胸标、臂章等显示官兵职级的新式军队。
事实并非如此,国民军的军服由黄埔军校教授部主任王柏龄设计,上装以灰色棉布剪裁的的中山装为蓝本,加上军裤(两广士兵短裤),、绑腿,草鞋(军官皮鞋)。
新式服装中不设置领章,显示职务级别的领章以新式臂章代替。相关服制条例等信息未见文献,具体样式尺寸不详。梦见躲藏此时国民军草创之际,各军种兵科标志法规条例尚未完善,简便从事之下,大部分仿自北洋陆军。
根据褚民谊的照片,放大其臂章观察,可见横长约6—7厘米,纵宽约3厘米,左边为青天白日徽,右边为阶级标志。
军校教官的臂章,青天白日徽中间,有个“学”字。上图为军校训练部长严重。红底一星,少将。(本图来源《中央军事学校第四期同学录》)
但照片不确定拍摄时间,因此1925年不能作为国民军佩戴臂章的时间依据(本图来源于惠州档案局展览厅)。
未找到明确的文献来国民军何时采用胸标,但从多张图片中,尤其是从本图“编遣委员会大会闭幕摄影”(何云凌浩供图),模糊判断为编遣会议之前后,国民军官兵开始采用布质胸标与臂章。
另有一说,1927年8月的龙潭战役过于酷烈,刚毕业补充进部队的黄埔军校第五期生阵亡五百余人,许多官兵被炮弹炸得尸首分离,面目全非。以致遗骸时无法辨认身份,于是战后检讨措施,采纳胸标与臂章,双重信息固定官兵身份,以作为身份凭据。
但从各种影像文献中发觉,编遣会议之后,国民军胸标与臂章的样式、符号,没有统一规格与样式标准,国民辖下的部队,依然自行其事。
根据国民军官兵初始已经佩用臂章,摒除了佩戴袖章习惯。“不怕死,不爱钱,爱国家,爱百姓”的口号国民军官兵无需时时标榜,判断照片拍摄时间大约在1929-1931年,依据是该时间段国民军胸标直接缝制在上左口袋的袋帽上。
根据腾昕云所著《1931-1945,抗战时期陆军服制装备》P20叙述,国民军胸标直接缝制在上左口袋的袋帽上时间段为1932—1933年,此说有误。
这两名士兵的胸标,已经缝制在口袋的袋帽上,腾先生之说,时间应该提前一年,时间段压缩在1929.1-1931.5之间。这大约可以作为其他军事影像文献的时间坐标,以供参考。
这个时期的胸标,相当于军人的身份凭证。胸标符号记录了军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部别,职级,使用年限等。
在的电文档案中,屡见红军战士剥下阵亡的服装与胸标,伪装成士兵对其进行军事袭扰或侦察及兵运工作。
{#顧祝同#}電{#蔣#}據傷匪{#張桂芳#}稱偽三軍團四五六師與{#莫與碩#}{#梁啟霖#}激戰又據稱匪方剝去我楊公山陣亡官兵之臂章符號軍服恐為其利用等……(台国史馆档案)
{#陳誠#}電{#蔣#}據{#顧樊崧#}電匪利用我軍被俘士兵臂章派密探混入我方部隊進行偵察及兵運工作當飭屬注意及拿獲匪探{#傅金#}{#李大#}。(台国史馆档案)
而同时期广东陈济棠的第一集团,胸标与中央军没有什么区别,臂章自定款式与符号。图为在粤系第一集团军第三军服务的军官。
图为粤系第一集团军第三军李扬敬部军官所佩戴臂章与胸标。IIIA是第三军,III是罗马数字三。A为英文字母替代“军”。
一九三五年颁布的《陆军服制条例》中,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条:陆军官佐士兵及军属人员,均於军常服上衣左上口袋之内缀衔名符号一方,载明隶属、阶级、职务、姓名及年度。其制式如附图第三十四之。下图:
部队之番号,(以师及旅或团为单位。)以臂章表示之。臂章式样,依附图第三十五之。下图:
各部队臂章用白布缝制,横长十公分,纵长六点五公分。以蓝色印成,中留空白直径四点五公分椭圆形,上用蓝色书部队番号,下书佩用年度,四周留宽五公厘的白边。如下图:
图为三十年代阙汉骞照片,从照片中观察到,阙汉骞佩戴胸标,臂章用一块比较大的布缝制。(本图来源于《《中缅印战区盟军将帅图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