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阳网讯 2015年5月15日,光山县依法受理了王某、鲁某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一案,这也是2015年以来光山县受理的第十五起司法确认裁定案件。 王某与鲁某系相邻组的村民,王某分得的责任田与鲁某 ...
信阳网讯2015年5月15日,光山县依法受理了王某、鲁某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一案,这也是2015年以来光山县受理的第十五起司法确认裁定案件。
王某与鲁某系相邻组的村民,王某分得的责任田与鲁某的宅相邻。2014年鲁某在宅上翻建房屋时就私自从王某的责任田取土来堆建其护坡。其后鲁某在搭建偏房、院墙等建筑时直接侵占到王某的责任田内,面积大约0.2亩,王某多次找鲁某交涉,但鲁某置之不理。二人为此事多次发生纠纷。由于言语口角激烈,产生吵骂,王某用石头打碎鲁某家的玻璃,鲁某则到王某家大闹,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鲁某抓伤了王某的脸,好在村干部及时赶到拉开了二人,避免事态进一步升级,但两家也自此不相往来,矛盾越来越大。为化解积怨,避免引起问题,村及乡镇领导多次出面组织调解,但效果不佳。
王某曾想把鲁某起诉至法院,但抹不开脸面,怕邻里笑话,家里人也不希望因为这点小事闹得不可开交。后听同村村民说起法院在乡里设有社会法庭,社会法庭依据法律、乡村民约自主协调调处矛盾。王某便向社会法庭工作人员陈述案情,要求解决问题。社会法庭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及时将案情告院。当天法院就在社会法庭人员及村干部的配合下,来到了村里进行调查。通过多次现场勘查,认真丈量土地,走访当地村民,了解基本情况。二人把法院的辛劳看在眼里,双方都感到为这点小事劳烦他们不辞劳苦的奔走过意不去。通过背靠背的工作方式,结合情与法的工作途径,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案情,使二人真真切切消除了双方的隔阂,化解了邻里间的矛盾,心里的结解开了,双方一致自愿达成协议:鲁某将其扒护坡堆在王某田里的石头全部拉走,同时鲁某自愿赔偿王某损失2000元,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即2015年5月15日一次性付齐。
协议签订后,双方向光山县提交了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光山县受理申请后,指定对调解协议的有效性进行了审查,依法作出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并及时送达给申请人。
“我与兄长因宅问题有点纠纷,打官司怕人笑话,私下俩人又不太容易沟通,听说有个社会法庭后,就想来试一下,没想到他们不但不收费,而且当天就与法院的同志联合来看现场,做我们双方的思想工作,通过详细的法律释明和耐心调解,我们兄弟达成了调解协议。社会法庭不仅把纠纷调解了,也维系了我们邻里的感情,真是为老百姓着想了。” 拿着光山法院出具的司法确认决定书,当事人王某的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社会法庭的调解书得到司法确认,既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院为民的情怀,又能切实起到化解矛盾的效果。社会法庭具有简化处理程序,缩短案件周期,无相关费用,大大减少诉讼资源和当事人经济负担等优势。司法确认具有法律强制性,避免当事人随意出现累诉的情形。
光山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多措并举继续加强对辖区社会法庭的指导和帮助,通过指导社会妥善处理大批民间纠纷,进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光山法院共作出15份司法确认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