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征求
《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上半年征求意见稿)》
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务员考试录用中的专业条件设置工作,方便考生报考,在《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下半年修订)》和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的基础上,我们积极吸纳部分考生、学校、招录单位的合理意见,经过调整、修订,形成了《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上半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拟用于我市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
该《专业参考目录》分为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2个“科别”,哲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和军事学13个“学科门类”,哲学类、经济学类等98个“专业类”,在专业类下再按“研究生”、“本科”、“专科”三个学历层次细分了若干具体专业。
现就《专业指导目录》再次征求您的宝贵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14年12月22日。若对该目录提出需增加、减少或调整专业等意见的,请将填好的附件2及依据说明(如毕业证书等扫描件)的电子件发至邮箱。
我市正式公布《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上半年修订)》后,对于部分职位因专业性特别强有专业要求的,招录单位必须对照该目录规范设置和准确审查,报考人员应在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再提交报名申请。
联系电话:86868612,86868663
附件:
1、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上半年征求意见稿)
2、专业参考目录修改意见表
公务员局
延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