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 留言给我
网站首页 > 兵器知识> 文章内容

红罐之争”让王老吉成国内知识产权典型兵器知识

※发布时间:2014-12-30 15:05:59   ※发布作者:平民百姓   ※出自何处: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知名企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也逐年增多,继海信集团、苹果、LV之后,中华凉茶老字号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长达896天的“红罐之争”也于12月19日在广东省高级落下帷幕。法院判定红罐凉茶包装归王老吉所有,责令加多宝停止使用与王老吉红罐凉茶相同或相近似的包装,并在七日之内赔偿广药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费用26万余元。

  作为知识产权领域的典型案件,王老吉和加多宝之间的“红罐之争”被誉为“中国装潢第一案”,受到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其实回顾两者之间的合作历史,会发现明显是加多宝侵权违规。1995年王老吉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已明确约定授权鸿道生产经营红色罐装、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2012年广药集团收回“王老吉”商标生产权后,本就附属于王老吉商标的红罐包装被加多宝以“创作说”、“使用说”、“贡献说”为由起诉,掀起“红罐之争”。随后,王老吉又将加多宝告上法庭,要求停止并索赔1.5亿元。经最高法院指定,两案由广东高院合并审理。

  从2012年7月“红罐之争”开始立案,这起长达30个月诉讼案终于水落石出。2014年12月19日,广东省高级公开宣判:红罐装潢权应该由王老吉享有,加多宝公司更享有,判定被告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与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红罐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装装潢;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与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红罐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装装潢的产品;立即与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红罐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者相近似包装装潢的库存侵权产品;立即停止使用并移除或所有载有被控侵权产品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告、视频广告和平面广告)以及各种介绍、宣传材料等。

  纵观王老吉也加多宝之间长达两年的法律鏖战,不难发现,和王老吉分道扬镳之后,加多宝不是遵守法律另立新品来正当竞争。反而是频繁发布“红罐凉茶领导者”“每卖10罐凉茶有7罐是加多宝”等违规的消费者,其目的是转移王老吉品牌的商誉价值。而法院判决的下达了中华老字号、“凉茶始祖”王老吉的权益,1.5亿元的巨额赔款也让加多宝为自己的侵权行为付出了代价。

  其实,加多宝侵权只是众多知识产权侵权案的一个缩影。纵观各个行业,诸如“太白兔”、“哇哈哈”、“农天山泉”等混淆视听,借势营销的侵权案件不胜枚举,却极少有企业会像王老吉一样用两年多时间,横跨广州、重庆、等多地运用法律手段自身知识产权。

  黑铁科技首席战略分析师师天浩在博文中指出,任何国家,任何一家公司,无论处于优势还是劣势,使用知识产权自己品牌利益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已经坐稳老大地位的苹果,也难免为了自身权益对三星进行知识产权。侵权王老吉红罐的加多宝,在电视节目、车体广告、地铁公交站牌等公开场合狂轰滥炸的时候。我们从一个企业发展的角度去看,加多宝为何不另创品牌而是选择的侵权之?肯定是为了利益,而对于权益受损方的王老吉,拿起了法律的武器自己就更天经地义。

  继今年成立知识产权法院后,12月1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也举行了揭牌仪式。多地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彰显了国家对加大知识产度的决心。作为企业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王老吉的成功也为其他企业树立榜样。

  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关键词:兵器知识